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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6168868-/2025-0423001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医保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文  号:
标 题:
关于受理楚雄州2025年上半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的公告
成文日期:

关于受理楚雄州2025年上半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请的公告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3号令)和《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医保〔2022〕10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楚雄州将开展2025年上半年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医药机构”)申请受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楚雄州辖区内注册和经营,符合《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楚医保〔2022〕10号)规定申报条件的医药机构。

二、申报受理时间

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可自愿向营业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申报。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4月23日8:00至2025年5月22日18: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三、受理地点

州本级: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州医保中心221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海0878-3369162)。

楚雄市:楚雄市自强路4号市医保中心306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国勇 0878-6550121)。

禄丰市:禄丰市金山镇世纪大街72号禄丰市医疗保障局607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琼鹤0878-4140307)。

双柏县:双柏县妥甸镇人民路4号医保中心稽核股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鲁先华0878-6085069)。

牟定县:牟定县共和镇彝和园一期5幢(定远大道旁原食天乐酒家)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服务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凤仙0878-5216579)。

南华县:南华县龙川镇华强路109号医疗保障局2楼201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国进0878-7213766)。

姚安县: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大楼二楼姚安县医疗保障局207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马继0878-5712499)。

大姚县:大姚县金碧镇环城西路核桃文化产业园核桃交易市场18幢大姚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42窗口(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丽琼0878-6212156)。

永仁县:永仁县永定镇广场路11号永仁县政务服务中心老楼2楼医保稽核股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玉剑0878-6721776)。

元谋县:元谋县元马镇发祥路38号元谋县医疗保障局210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军0878-8221722)。

武定县:武定县狮山镇静云街6号武定县医疗保障局202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樊蓉0878-8878408)。

四、不予受理情形

1、申请单位不具备申请条件的。

2、超过规定时限申报的。

3、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无效的。

4、提交所需申报材料不完整,在5个工作日补正后仍不完整的。

5、提交虚假材料等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申报条件、经办流程、申请资料等详见附件。以弄虚作假等非法手段申请医保定点或获取医保定点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三年之内不予受理医保定点申请。

附件:1、《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2、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申请资料

3、零售药店医保定点申请资料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楚医保〔2022〕10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资料.zip
附件3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资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