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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5-0507001 | 公开目录:统计年报 |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
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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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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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7日 | 文 号: |
标 题:
楚雄州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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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和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楚雄州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和监督数据年度汇总分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分析
(一)行政执法情况
2024年,全州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等7类执法行为共910385件,各类行政执法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许可。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办理行政许可295927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50512件,占总数的17.06%;县市级行政机关办理239275件,占总数的80.86%;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6140件,占总数的2.08%。
2.行政处罚。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处罚500678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3715件,占总数的4.74%;县市级执法行政机关实施476215件,占总数的95.11%;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办理748件,占总数的0.15%。
3.行政强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强制11317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件,占总数的0.09%;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1314件,占总数的99.9%;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起,占总数的0.01%。
4.行政检查。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检查101792起,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9081起,占总数的8.91%;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81790起,占总数的80.35%;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0921起,占总数的10.74%。
5.行政征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发生行政征收636件。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58起,占总数的9.12%;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577起,占总数的90.72%;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起,占总数的0.16%。
6.行政裁决。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裁决34起,其中州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0起;县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2起,占总数的64.71%;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12起,占总数的35.29%。
7.行政征用。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共实施行政征用1起,由乡镇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
(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
1.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情况。全州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61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15个,占总数的90.02%;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6个,占总数的9.98%。受委托执法组织66个。全州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5634人(除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部门外)。其中:其中州级1467人,占总数的9.38%;县市级8747人,占总数的55.95%;乡镇级5420人,占总数的34.67%。
2.对具体行政行为监督情况
(1)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全州共审核重大行政许可案件3448件,其中州级23件,占总数的0.67%;县市级3413件,占总数的98.98%;乡镇级15件,占总数的0.35%。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455件,其中州级123件,占总数的2.25%;县市级5036件,占总数的92.32%;乡镇级296件,占总数的5.43%。共审核重大行政强制297件,其中州级53件,占总数的17.85%;县市级244件,占总数的82.15%。共审核其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445件,其中州级44件,占总数的9.89%,县市级401件,占总数的90.11%,乡镇级0件。
(2)开展案卷评查情况。全州共评查行政处罚案件25106件,其中州级1401件,占总数的5.58%;县市级23365件,占总数93.06%;乡镇级340件,占总数的1.36%。共评查行政许可案件18878件,其中州级1245件,占总数的6.59%;县市级16605件,占总数的87.96%;乡镇级1028件,占总数的5.45%。共评查行政强制案件739件,其中州级32件,占总数的4.33%;县市级707件,占总数的95.67%。
(3)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全州共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586件,其中州级7件,占总数的1.20%;县市级562件,占总数的95.90%;乡镇级17件,占总数的2.90%。其中通知自行纠正510件,撤销11件,责令限期重新作出25件,其他40件。
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情况。涉嫌犯罪主动移送司法机关139件;检察院建议移送司法机关8件;公安机关退回作行政处理86件;公安机关立案157件。
4.追究行政执法责任情况。全州追究行政执法机关责任共58个,均属于县级部门;其中通报批评2个,占总数的3.44%;对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1个,占总数的1.72%。责令改正37个,占总数的63.79%;其他18占总数的31.05%。追究执法人员人数为0。
二、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数据的特点和成因分析
1.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分析。从行政执法部门统计的数据来看,行政执法主要集中在公安、住建、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领域,年度执法案件总数均超过1万件,其中公安机关最多,究其原因是这些行政行为与民生直接相关,行政许可、处罚适用频次较高,对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切身利益影响较大。执法案件较少的部门有退役军人、科技、广电等部门,究其原因:一是部门职责和民生关系不大,二是职能领域违法行为较少,三是还存在履职不到位的现象。
2.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履职情况分析。行政执法案件主要集中在州、县市级行政机关,全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总数807922件,其中州级74229件,占总数的9.19%,县市级726804件,占总数的89.96%,乡镇级6889件,占总数的0.85%。原因主要是由于县市级政府及其部门处在行政执法第一线,承担了大量行政执法职责,符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执法重心下移的总体目标。
3.行政执法类别分析。从行政执法类别统计数据来看,行政处罚案件数量最大。全州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500678件,占55.10%,其次是行政许可案件295927件,占33.37%,行政征用、行政裁决案件相对较少。其中公安机关执法案件最多,全州各级公安机关主要是公安机关治安行政处罚、交通违法的案件以及强制戒毒、拘留等人身方面的强制较多。交通部门执法案件多主要是源于政府对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的强制扣押等情况频次较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许可案件较多,处罚案件相对较少。
(二)行政执法监督数据的特点及成因分析
1.从法制审核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基本开展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州共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9645件,占全州执法案件总数的1.09%,占比较低,反映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机关认识不到位和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人员配备不到位造成的。
2.从案卷评查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州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都普遍开展了案卷评查工作,全州共评查各类行政执法案卷44723件,占执法案件总数的5.04%,案卷评查主要集中在州级和县市级,就目前全州行政执法案件总量来看,案卷评查的数量与执法案卷总数相比比率偏低。
3.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计的数据来看,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能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相关规定,该移送的按规定移送。
三、下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打算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树牢执法为民理念,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强化督察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整治执法乱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楚雄建设。到2025年底,行政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显著提升,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找准工作抓手,深入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各重点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做好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动态调整和乡镇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进一步理顺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整合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的问题。
(四)围绕改革发展,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发挥行政执法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民族地区治理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
(五)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日常监督、综合监督、专项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工作模式。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分析、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检查、案卷评查、案例指导、绩效评估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建立实行案卷评查质量通报问效机制,充分运用“一函两书”机制,督促各级执法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全州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充分运用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实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大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营运维: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