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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历程?

span> 发布日期:2021-07-22浏览量:

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历程与我国整个法治建设的进程一样,也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1)建国初期,行政复议制度就开始建立,先后在财政、税收、海关等领域实行。

(2)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也有一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复议。

(3)进入80年代以后,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行政复议制度也得到发展。据统计,到1990年底,我国已有100多个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了行政复议。

(4)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颁布了《行政复议条例》并于1994年进行了修订,对申请复议范围、复议管辖、复议机构、复议参加人、复议的申请、受理、审理与决定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行政复议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健全和发展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

(5)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的通过,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行政复议制度,从此行政复议制度进入一个全面建设和发展的阶段。

(6)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通知》(国发〔1999〕10号)。

(7)2006年4月,原国务院法制办正式设立行政复议司。2006年9月,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作了明确规定。

(8)2007年5月29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的有关制度作了具体规定并于2007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我国行政复议制度日臻完善,不断焕发新的活力,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新的时代,行政复议制度将补足短板,发挥优势,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实现良法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