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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span> 发布日期:2021-02-18浏览量:

(1)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3)合伙企业申请行政复议应当以核准登记的企业为申请人,由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代表该企业参加行政复议;其他合伙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合伙人共同申请行政复议。其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由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没有主要负责人的,由共同推选的其他成员代表该组织参加行政复议;

(4)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的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5)同一行政复议案件申请人超过5人的,推选1至5名代表参加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