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将学前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持续多年每年安排300万元州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围绕“一乡(镇)一办公、一村一幼儿”目标,2025年下达支持学前教育中央发展专项资金7945万元,实施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建设项目24个,新增学位数3860个;州级财政预算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原学前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儿童资助州级配套资金25.87万元。
积极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中央、省按照每生每年300元标准下达补助资金,楚雄州新增700元(由州、县共同承担),即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同时,对公办幼儿园取得的事业收入100%全部返还学校,用于幼儿园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标准经费保障体系的建立,全面保障了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为教育发展奠定坚实稳定的基础。